第392章:拿手好戏是拿首好戏(2 / 3)

音“确实,这具身体的一部分是属于马丁斯坦博士的。”

“但这具身体的99%……”

“是属于另外143头寄生魔的!”

然后下一秒,在安东阿凯恩呆滞的目光中,那个双头怪物快速长出了第2个头,第3个,第4个……

而他的身影也随着长出越来越多的脑袋变得越来越大……

越来越大!

……

……

……

陈韬在黄灯戒指主动飞到自己手上的时候就有所怀疑。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什么龙傲天,黄灯戒指看到自己就立刻抛弃原来的主人对他纳头就拜,这样的神话故事,未免也太欺负他不懂灯戒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了。

是,灯戒会自己选择宿主,顶多绿灯军团有星球绿灯侠莫戈帮助绿灯戒指辅助定位。

(注该设定在《绿灯之战》中有详尽论述,在该大事件中,所有绿灯侠都被卡隆纳控制,星球灯侠莫戈大量放出他锻造的绿灯戒指,为卡隆纳在全宇宙范围内批量招收打手)

但是“戒指选择宿主优先选择意志力强/擅长操纵恐惧”的选择宿主程序,在灯戒正式认主之后,就不会在继续触发了。

否则照这个逻辑,带着绿灯戒指的灯侠,这辈子就不能见另外一个意志力比自己更强,更适合成为绿灯侠的生物,否则一见面绿灯戒指就会舍弃他去选择一个新的灯侠?

这相当于警察走在街上,看到一个道德比他高尚的,那身警服就立刻离开他,穿到对方身上去了?

那岂不是乱了套了,绿灯军团还怎么跨扇区宇宙执法,蒙戈就是欺负蝙蝠侠没当过灯侠,对于灯戒指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一知半解,也不清楚他蒙戈在卡隆纳的帮助下,能够控制灯戒到什么样的程度。

但是……陈韬确实没当过灯侠,但他看过漫画。

当然,其实如果硬要找理由,死亡风暴的灯戒跳反可以有很多“蛛丝马迹”,比方说,死亡风暴本身就是一个活人和一个死人的合体,他一半就是死亡的,因此灯戒的认主没有那么绝对啦……

人总是会自己骗自己,一旦他将某个眼前的事实当成真理,很容易就自己欺骗自己,事后诸葛亮开上帝视角可能会觉得很蠢,但这往往就是每个生物都会犯的弱点,而这正是蒙戈想要的效果。

不过他也不是傻子,不会单纯的把希望寄托在蝙蝠侠的自我欺骗上。

这个计划更多的是建立在他对那枚黄灯戒指的控制上的,他能通过那枚黄灯戒指感知蝙蝠侠的状态,而操纵一个灯戒需要意志力,而这不是没有感情的生物亦或是分身和假人能够伪装得了的。

也正是由于蝙蝠侠从刚才到过来多次戴上那枚黄灯戒指,反复的使用它,他才无比的确定此时戴着黄灯戒指的那个就是蝙蝠侠本人,尤其是这一点,绝对真实无虚。

而视差怪追逐对方的行为,虽然让蒙戈很恼火,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证明了那就是蝙蝠侠本人,对于视差怪而言,他追逐的永远是自我意志,就算灯戒可能出错,灯兽总不可能出错吧。

正是由于这两点的印证,蒙戈才会让安东阿凯恩实施刺杀,他的决定是基于小心求证之后而进行的的大胆行动,必然万无一失。

而陈韬这边……

他应对的方法很简单

那就是把自己的脑袋砍下来。

字面意义上的。

狂杀之蝠拥有着匝尼安人的dna,尽管这血统并不纯正,以至并不能让他像是原版的爆狼一样,拥有滴血重生一样变态的自愈能力。

但是拿首好戏这种拿手好戏,玩起来还是一点障碍都没有的。

陈韬在实验室中就已经测试过同步狂杀之蝠之后的状态。

其实原本他还是有些担心的,毕竟暴狼虽然以变态的自愈能力而著称。虽然他自愈的特点是“哪块肉体的量比较多就从哪块肉体上长出剩余的肢体”。

但也不是没有出现过暴狼不幸被碎尸万段的情况……结果他被剁碎的每一块碎尸上面都长出了一个暴狼,暴狼们互相厮杀到最后一个暴狼,最后活下来的那个暴狼就自称他是原本的暴狼本人。

从理论上来讲,真正的暴狼自愈能力一定比那些从他碎尸中长出来的暴狼更加强大,所以一群暴狼厮杀,活下来的肯定是真正的暴狼。

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哪个才算是真正的暴狼?从脑袋的碎片上长出来的暴狼吗?还是从心脏碎片上长出来的?

他就是个蚯蚓,从哪里切成两段就长出哪里两个,有些哲学上的问题,暴狼本人从来不在乎,但并不代表陈韬能接受自己在同步狂杀之蝠的时候哪天不小心整出个小陈韬出来。

虽然就算他整出小陈韬,在他结束同步之后,狂杀之蝠也会重新被“重置”,等到他下次同步,小陈韬也会被重置回他的身上,但总归感觉有些怪怪的。

而且现在只是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