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孙仲奴(1 / 2)

过河卒 莫问江湖 1486 字 10个月前

待到次日,齐玄素再一次来到摩根兄弟会见到了莎迪。

莎迪将一个厚厚的牛皮纸袋交给了齐玄素:“这是有关孙仲奴和福音部的行程规律。”

齐玄素打开纸袋,取出里面的资料,大概扫了几眼。

这份资料倒是很详细,都有些像文献了,不仅仅是给出一个结论,还有为什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各种佐证,这些佐证甚至还附有对应图片。若是客人不认可这个结论,也可以通过这些汇总整理后的信息自行判断。

要不怎么说一分钱一分货,这么大一笔钱出去,服务的确好。

齐玄素感叹道:“恐怕福音部都不如你们。”

莎迪说道:“没办法,用东方人的话来说,福音部是吃公粮的,旱涝保收,自然不必太过拼命,而我们兄弟会是自负盈亏,干得不好,就要喝西北风,当然得拼命。往高了说,福音部负责整个新大陆,包括南大陆,难免力量分散,而我们兄弟会只要顾好眼前的一亩三分地,更简单一点。”

齐玄素笑了笑:“你的东方话一套一套的,没少跟东方人打交道吧?”

莎迪笑而不语。

齐玄素也不深究,把资料放回到牛皮袋中,决定回去之后慢慢研究。

莎迪又道:“对了,这份情报有时效性,因为福音部打算把孙仲奴转移到西海岸的圣弗朗西斯科,大概的行程,我也附在了后面。”

莎迪特意强调了西海岸,因为圣约克有一座圣弗朗西斯大教堂,西海岸的圣弗朗西斯科则是一座城市,因为淘金热,所以又称为“金山”,那里也是东方人聚居之地。

齐玄素的脸色变得凝重了:“福音部把孙仲奴转移到圣弗朗西斯科做什么?”

莎迪回答道:“阁下是明知故问了,圣弗朗西斯科拥有最庞大的东方人群体,福音部把孙仲奴这个人调过去,肯定是为了继续甄别异教徒,然后再来一场大清洗。”

“我知道了。”齐玄素不再多言,起身离开了此地。

离开兄弟会,齐玄素将这份资料仔细看了一遍。

他很容易就确定了动手的地点,从圣约克到圣弗朗西斯科的路上。

圣约克在东海岸,圣弗朗西斯科在西海岸,两者之间隔着一整个大陆,而且北大陆人少地多,有着太多荒芜区域了。

其实中原也有很多这样的地方,齐玄素

巫罗可以做,齐玄素也可以做。

……

“孙,等你解决了圣弗朗西斯科的问题,我便向上面请示,让你做大主教。东方人也可以沐浴在无上意志的神恩之下。”

“不敢奢求,能够保住小命,平平安安地度过余生,便再无所求。”

“你是在担心东方人的报复?大可不必,我们会保证你的安全,以及你家人的安全。”

孙仲奴笑了笑:“东方有句古话: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但愿是鸟尽弓藏,而不是兔死狗烹。”

丹尼斯直视着孙仲奴:“孙,你是在怀疑我的友谊吗?”

孙仲奴轻笑着摇了摇头:“洛佩兹先生,我从未怀疑过你的友谊和诚意,只是东方还有一句话,叫做身不由己。你想要做好人,上面的人未必会让你做好人,可这个骂名又不能让上面的人来担,最终也只能由底下的人来担。无非是苦一苦孙仲奴,骂名丹尼斯来担,不是吗?”

丹尼斯的目光变得柔和了:“孙,你不必如此悲观,你未来将是标杆。东方不是还有一句古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吗?我们很需要这样的俊杰,东方人有‘南门立木’和‘千金买马骨’的典故,你就是‘立木’和‘马骨’。”

随着东西方的交流加深,东方人可以知道西方“断头皇后”的典故,西方人同样可以知道东方人的各种典故,在这方面,并不需要额外的解释。

这两个例子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孙仲奴轻轻叹息一声,转开了话题:“我出生在金陵府,哪怕是放眼整个东方,那也是有数的繁华之地。只是我的家族并没有过得很好,我的祖父生了一场重病,我的父亲是个孝子,不惜倾家荡产也要为祖父治病。结果就是祖父又在病痛折磨中苦熬了半年左右,最终还是去了,而我父亲不仅是光了家产,而且欠下了巨额债务,不得不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

“我是在新大陆长大的,我从记事起,就生活在圣约克。对我而言,这里就是我的故乡。只是那时候的我还不明白,为什么我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们敌视我,认为我是祸害。不过我仍旧很喜欢这里,因为这里可以实现我的理想。”

“我并不否认,我很喜欢老钱这个人,他算是我的半个老师。可他有一点不好,太过自以为是,总是喜欢搞东方大家长那一套,说一不二,容不得半点反对意见。他将我视为弟子,便也将我视为了他的附庸,总是打着为我好的名义强迫我做一些我不喜欢的事情。不过念在他过往的恩情上,我都忍了下来,因为东方有句古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