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他常在朝堂上与人武斗,体形高壮。
上唇下颌黑须浓密,打着卷。
穿着常服,怀中抱着一面磨得光亮的铜镜。
一旁一个年约十六七的小厮,执着灯笼在前。
主仆和一个护院行走在暗巷中。
小厮时时提点王长期注意脚下,见他紧紧皱着眉,卖好道:“老爷,那镜子给小人拿着吧!”
他的卖好半点效果没有,王长期心情不佳,冷声喝道:“走你的路!”
马屁拍在了马蹄上,小厮悻悻闭嘴。
白纸灯笼随着步伐摇摇晃晃。
王长期家住在一处尾巷,以他的官职本不必这样落魄。
奈何王长期此人,好名!
他出身不显贵,学问寻常水平,要想留名便得另辟蹊径。
以谏臣自居,每日跳着脚喊诛沈家叔侄。
日常生活也是,能喝米糠稀,绝不吃干饭。
因此身边聚了一群互捧臭脚的。
往常他并不会带着护院出行,只是近几日他知道自己干了什么。
换做任何有丁点良知之人,多少心存愧疚。
可王长期,酒醒后见自己下身狼藉,第一反应却是不
能叫冯钰毁了他的清名。
因此使出无数豺狼手段,想着弄死冯钰。
担心冯钰鱼死网破来报复,近几日他从不让护院离身。
暗巷之中,忽卷一道过堂风,王超期打了个哆嗦,越发觉得手中抱着的铜镜冰凉。
听他咳嗽,在他身边的侍卫微微分神,接着他听见了什么声音。
按剑看向拐角的黑暗,同时大喝出声:“什么人?”
神思不属的王长期一惊,抬眼望去。
只见灯笼光照不到的黑暗中,一个白影缓缓上前一步,露出脸来。
却是一个脸上带刀疤的中年汉子。
“王大人,您要我办的事……”
“住口!”
这汉子话未说完,被王长期厉声打断。
他紧张地扭头,看向小厮和护卫道:“你们先回去!”
“老爷,这大晚上的,您一个人?”
前面的大汉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王长期的小厮关切还想再劝说两句。
但本就精神紧绷的王长期,哪想听他废话。
蒲扇大的巴掌,带着风声扇来。
小厮被原地扇得转了半圈,耳朵嗡嗡立刻流出些血来。
“快滚!”
有了前车之鉴,那护卫哪敢废话,忙扯着还蒙圈的小厮就走。
那疤脸汉子也不急,一直等到小厮和护卫彻底离开,他才道:“您托办的事,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