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行军打仗的时候,每次出征前,叶凤年都会来这家店吃一碗家乡的猪脚饭。
告诉自己,要活着回来。
因为这里有他心爱的人。
如今,故地重游,叶凤年心中颇多感慨。
“这、这不是北凉王么,您这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老王头是这家店的老板,五十多岁了,因为日夜操劳,饱经沧桑,背早就驼了,看上去跟七十多岁一样。
看到叶凤年之后,他十分的高兴。
“王叔。”
叶凤年起身打了个招呼,笑道。
“我刚回来不久。”
对方看上去,比以前更加苍老,背也更驼了。
之前,叶凤年就经常过来照顾他的生意。
一晃五年过去,能再次相见,双方都很感慨。
就连老王头的老伴也从后厨房赶了过来,跟叶凤年相见。
他老伴儿有些眼花,指着马小月就笑道。
“凤年,这是你女朋友吧,长得真俊儿。”
叶凤年,“……”
马小月的脸唰地就红了,心里还喜滋滋儿的。
老王头瞪了她一眼。
“胡说八道些什么,这是保国的女儿,才十八。”
老伴儿尴尬一笑。
“不好意思啊,没看清楚。”
“那个什么,你们坐啊,我去后厨房给你们抄俩菜。”
“王叔,坐,咱俩喝一杯。”
叶凤年拉着老王头在旁边坐下,给他添满一杯酒。
两人边说边聊。
老王头说起了很多以前的老街坊,近些年因为旧城区改造,很多人都搬走,难免有些伤感。
物是人非。
屋外一阵秋风扫过,漫天的落叶翻飞,让人不禁感慨。
突然,就在这个时候,屋外传来一阵噪杂的吵闹声。
一群地痞流氓,大大咧咧地走了进来,顺手把门口晾衣服的竹竿都给掀翻了,气焰十分嚣张。
领头的是个脖子上带着大金链子的家伙,长得五大三粗满脸横肉,嗓门儿跟大喇叭似的。
“老王头,这个月的保护费赶紧交了。”
“否则,今天就把你的店给拆了。”
一群地痞流氓散开坐在几张桌子上,吞云吐雾,说说笑笑的。
这阵势,谁还敢在这里吃饭,店里的客人都被吓跑了。
老王头生性懦弱,连忙上前哀求道。
“黑爷,小店本小利薄,实在是拿不出钱来。”
他老伴儿还有心脏病,常年吃药。
另外,还有个女儿在读大学,全指望这个小店讨生活,日子过得也很紧巴,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
“少他妈的废话!”
大金链子啪的一拍桌子,“你个老棒子,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来人,给我砸。”
一帮地痞流氓就要动手。
“住手!”
突然,从门外传来一阵清脆的呵斥声。
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大学生,快步走进店里,护在老两口面前,怒视着对面大金链子一群人。
“不准砸我们家的店。”
“你们再不走,当心我男朋友对你们不客气,他可是练散打的。”
这女孩子身材高挑,一身校服丝毫掩饰不住她那姣好的身材。
尤其是在提到自己男朋友的时候,神色中掩饰不住的傲然之色。
她就是老王头的独生女,王玉艳。
在她身边,还有高大威猛的男子,看上去跟她年龄相仿,应该是她的同学。
一场冲突,眼看着就要爆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