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了。
张福君打完人之后,也有点慌了,他们是在邮电局门口打起来的,满大街都是人,马上就有人大声喊了起来:“杀人啦!杀人啦!”
张福君撒腿就跑,可是警察马上就赶到了现场,用对讲机一喊,就开始围追堵截。
这在城里满街跑,可不比大山里,张福君不管你跑到哪,都有人看到,没多会功夫,就被警察生擒了。
张福君被抓之后,肯定不敢实话实说,他告诉警察:“我姓包,今年29岁,是内蒙古人。”
警察和他要身份证明,他又说道:“我11岁就出来了,到处流浪,什么也没有。”
他告诉警察,枪是在北京北海公园捡到的。可那枪是在火车站民警张兴权的手里抢来的,是有编号的。
广州警方马上和黑龙江警方取得了联系,双方一沟通,张福君的身份就暴露了。
随后黑龙江警方赶到广州,拿出照片一比对,直接就把张福君带了回去,张氏三兄弟,就这样全部落网了。
1986年12月16号一审开庭,兄弟三人在法庭上也是遮遮掩掩,他们想保住老四的一条命,因为老四并没有直接参与杀人。
第一次杀人,老四在吉普车上看车,在火车站里,是张福君开的枪,但是最后一审判决三人全部死刑。
1986年12月24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维持原判的裁定书,12月27号,张氏三兄弟被押赴刑场,被执行枪决。
兄弟三人一心想干点大事,可到了最后,依旧是小偷小摸,那个年代的生活其实都差不多,谁也没比谁强多少,这就是天作必有雨,人作必有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