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前几天”这个重点。
那是前几天,不管当下是什么季节,反正不是冰天雪地的环境,现代哪怕是将肉放冰箱,不是放在冷冻室的话,肉放几天也一样要臭掉吧?
然后,捡死了的鹿?天晓得鹿在荒郊野外死了几天,又是得了什么病才死掉,肉真的能吃吗?
楼令先张了张嘴,看到另外的人一脸的垂涎、期待与渴望,有什么话都重新咽回肚子里面。
以为像现代那般,不是极为贫穷的人家,餐桌上不说顿顿有肉,想吃肉总是不难的吗?
哪怕是到近现代,多少人一生才能吃到几次肉?
现在,别说是吃肉,能够喝到一点肉汤,无疑问就是非常幸福的事情。
有一件事情被楼令给忽视了。
娃姒刚才说分到鹿头、鹿胸和鹿腿,其实就彰显了家族地位,要不然鹿是其他人捡回来,能分一点点肉都算欠了人情。
当前的社会规则就是,不管东西怎么来的,反正得到最好最大分量的人,一定是家族地位最高的那一个人。
正好,楼令就是整个家族地位最高的那个人,哪怕出征状态下并不在家,规矩就是规矩,违逆了规矩有得是人会去追究。
他们维护规矩只有一个原因,全部的人只能奢望于谁,比如楼令一旦发达了,所有人也会跟着有好处,要是坏菜也是谁都逃不过。
所以,规矩讲的不是规矩,是所谓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尽管楼令接收了原身的记忆,只不过原身被替代之前年纪也就那么大,没有经过多长的岁月沉淀,该不懂的就是不懂。
楼令看娃姒敲火石敲了半天没点着火,恰好懂得相关的技能,过去帮忙生火。
在火顺利生起来的那一刻,娃姒给了楼令一个大大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