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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杖五十,开除军籍,并没收所有先前战功。”
然后钟君义接着说:“有奖就有罚,主要有四,一:一切行动听指挥,擅自行动,造成重大损失者,斩。
二:不得抢夺接收百姓财物,抢夺者杖五十,直接开除。接收者以贪污受贿论处。
三:不得强奸猥亵妇女儿童,违令者,斩。”
四:前面已经说过,一切缴获要归公。
次要为八,一,不得克扣军饷,冒领军功,违令者以情节轻重处以罚俸,降级,禁闭等处罚
二:不得持强凌弱,欺压百姓,要和百姓搞好关系。如有违反者,杖五十,开除军籍。
三:不得强买强卖,倒卖军资者,杖五十,开除军籍。低价购买百姓物资者,以贪污受贿论处。
四:不得赌博,军中严禁赌博,如有违令者,处以罚俸,降级,禁闭等处罚。
五:不得处以肉刑;往后,凡不是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军籍者,都不得处以鞭、仗、克扣口粮等肉刑。取代的是处以禁闭、延长训练,马步等刑罚。
六:不得损坏百姓财物,如践踏庄稼,毁坏农具等,有时候战事,为了就地取材,难免要向百姓借调农具木材,也可能损坏庄稼农田,要做到有借有还,毁坏赔偿。
七:不得强征民力,无论是征召民夫还是牲畜,都不得裹挟强征,如战事需要,需发工钱粮食。
八:不得虐待俘虏,严禁虐待俘虏,不得处以肉刑,要认真做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
大家都记好了,这四主八次军规,每个人都必须得会背。每天出操是都要背诵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