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拿起茶几上的一个砂糖橘直接丢进嘴里,皮都没剥。
然后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可累坏他了,他把那些活尸引到消防通道的楼梯里,由于楼梯宽度有限,活尸们发挥不出数量优势,智商又低躲都不会躲,一个个梗着脖子就差说先砍我先砍我了。
余华居高临下边退边砍,消防斧的斧刃都砍卷了,最后当成锤子用的。
黄睿发吞了一口口水,走过去一脚踩住活尸的脑袋,然后伸手去拔匕首,原本他还以为会费点力气,没想到刚一用力匕首就从活尸脑袋里轻松抽了出来。
黄睿发把匕首放在沙发上擦了擦,屁颠颠的跑到余华面前说道:“华哥,这匕首是好东西,锋利得很!”
说完黄睿发眼睛看向茶几上的水果,他早就又饥又渴,虽然一直背着余华用来装食物的旅行包,但是之前在门后他大气都不敢喘一口,更别提吃东西了。
余华瞥了黄睿发一眼,接过匕首后说了句:“别吃完了,留一半放包里。”
黄睿发立马冲向茶几。
余华打量了一下手里的匕首,这是一款非常老式的匕首,叫费尔班塞克斯,二战期间就相当的出名。
双侧开刃,刀身截面呈钻石形,这并不是古董收藏品,而是用现代工艺制作的,看这材质应该是合金钢。
这种匕首以极强的穿透力而著名,就算是普通人,用它能刺穿活尸脑袋余华毫不意外。
“好东西!”余华拿在手里爱不释手。
这绝对算管制刀具啊,谁这么牛逼居然随身携带,不过余华转念一想潇雅都能拿出一把伯莱塔,别人玩匕首也没什么可惊讶的。
这些有钱人果然都不简单,普通人可搞不到这些玩意儿,余华忍不住腹诽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