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2 / 3)

前,手指着他回怼道:

“涂司市你又是什么好人吗?整天替这个着想,替那个着想的。怎么没想到我一个女子,你跟在我身后逛了一整条街,被那么多人看见,这要是被少主知道,我该怎么解释。我家少主脾气最是阴晴不定,爱猜疑人,要是因此和我有了间歇,你让我一个妇道人家怎么办?”

本来这次出来就是为了找谢云南,没想到还从中被涂李横插一脚,跟在她后边轰都轰不走。

说着说着,萧玉感觉自己越来越委屈,鼻尖一酸,眼泪就开始在眸子里打转儿:

“就为了本破书,一直跟着我后面。书摊老板都卖给我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又没偷没抢。凭什么你觉得我不是好人,就一路上对我横眉冷对的啊。”

这番话说的又快又急,一口大锅扑面而来。

涂李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对面的小姑娘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眼圈粉粉的的,鼻尖都哭红了。

偏偏头发丝儿还是乌亮乌亮的,眸子里闪烁的狡黠的光让他想忽略都难。

若是在以前,他面对那些昭狱里罪大恶极的杀人犯,都能狠下心,面上不动声色。

但是现在面对这个小姑娘,他却有些手足无措了。

“我……我自会去向你家少主解释只是职责所在,你与我并没有什么。”

忽略心中的异样,涂李移开了眼,难得气息游移道。

“哼,徐嘉华他就算是个垃圾变态,也不是你一个小小司市想见就能见的。”萧玉说道。

却没想这一番话真真实实刺到了涂李心里,他的脸色一瞬间苍白起来。

翠红也被萧玉这句话吓得花容失色。

这大荒城内敢大庭广众之下骂徐嘉华的,可没几个。

萧玉姑娘真是在作死的边缘反复试探。

要是被徐家少主知道了,她可不敢想象会有什么后果。

眼见着气氛不对,伙计想打个圆场来着。

结果,话还没说出口。

只听“吱呀”一声,门禁开了。

“怎么了这是,怎么把美人给惹哭了。”

蓝衣玉冠的年轻公子漫步走出来,一双桃花眼风流多情,正是牧家最年少的小公子牧冠。

今日,他在金银楼包场,请上一众诗友朋友来玩,正看到一辆精美的马车停在楼下,一位千娇百媚的美人从马车中出来,在楼上左等右等都没有见美人上来,这才知道原来是被人拦在下面了。

“什么眼色呢这是。我的贵客都敢拦,不要命了。”

牧冠撇了撇嘴角,嫌弃的对着伙计和那两个守着门禁的侍卫指责了一通,转脸对着萧玉,又立马换上了一副春风拂面的表情,笑道:

“美人不要跟他们这些蠢人计较,我叫牧冠,是牧家小公子,上头还有个姐姐,你叫我牧公子就好了。哦,不要带小字,你懂的,男人最怕别人说小。”

要说这牧冠本人,从小到大,钱财方面自是不缺,又是家里年纪最小的孩子,受尽宠爱。

牧家作为大荒城内四大家族之一,虽不是权势最大的,但是是诗书世家,是人都得给他们三分薄面。

牧冠本人呢,不学无术,就是有个奇怪的癖好,对长相好看的男男女女没有丝毫抵抗力,甚至还想给他们做红娘。

在父母的骂声中,他一个大男人硬是做起了红娘的生意,还真做出了些成绩。

这不,他看着萧玉美若天仙,又想到自己那位仙人般的朋友,心里遗憾感叹道:

“这两人相貌上倒是挺般配的,就是这小娘子已经被徐嘉华那个阴暗逼抢走了,可惜啊可惜。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变脸变得如此之快,萧玉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好笑的人,只提着裙摆踏上台阶,傲娇道:

“那就请牧小公子带路吧。”

牧冠点点头,转瞬看见萧玉后面跟着的一群奴仆们,嚷嚷道:

“就在金银楼,人又不会丢。你们都跟来做什么。我这里可容不下这么多人。”

众人听了,也只得作罢。

这金银楼四楼与五楼看着就在底层三楼上面,实则曲折离奇。

要先绕过一段长长的地下通道才能到达四楼与五楼的平层,也就是众人休息娱乐的地方。

牧冠一边在前面带路,一边回头照看着萧玉,生怕她走丢了。

灯火昏暗,又走了一段,稍微亮堂了些,他才发现萧玉身后竟还跟着一个人。

“哎哎哎,我不是说了,除了我请的客人,其他人都不能随意进出吗?”

牧冠朝着那个看似高大沉默的身影说道。

那个人没有搭理他。

刚才人群中他在墙角,自己没有看清。直到有了明光,他才看清对方的脸,顿时火冒三丈,直接冲上去就是一拳:

“原来是你这个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