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酒税征收(1 / 4)

家兄朱由校 北城二千 3138 字 2023-02-28

皇极殿上、当朱由检已经确定要废除关税和进城税,百官之中也没有什么人敢跳出来反对。

或许他们会在事后的奏疏中向朱由校示意这样不妥,但当着朱由检的面,他们很清楚自己反对也没有用。

只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朱由检不仅仅要对这一项财税进行取缔,还要做另一件事。

“自今日起,天下贩卖酒水之商贾,都需要向皇店办取售酒证,每斤酒收取三文酒税。”

“民间需要领取酒曲才可制酒,酒曲每斤一文,无酒曲而私自制酒超过十斤者,每超过一斤罚钱百文。”

“邻里若有举报者而嘉赏一半罚金,若有明知而不举报者,处罚一半罚金。”

“商贾私造酒五十斤、私运酒入城售卖达百斤者,处死。”

“收购民间百姓制酒超过十斤者,流放抄家!”

朱由检制定了严苛的酒政,并扫视了一眼百官。

“不可!殿下此乃与民争利啊!”

“殿下、我朝宽于民,若是起酒税,岂不是与赵宋一般贪得无厌?”

“殿下、万万不可啊……”

“殿下……”

没有出乎他的预料,当他宣布要开始有条理的收取酒税,百官们先是一愣,随后便开始乌压压的上疏,高呼不可了起来。

酒是生活中常见的饮品,聚会、小酌都要饮上两杯。

似乎看上去,古往今来,饮酒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

自古以来,当朝廷出现灾情,粮食歉收,统治者便会下令禁酒,就算你是地主,也不能私自酿酒,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惩罚。

古代生产力落后,百姓辛苦耕作一年,所得存粮不多,而饮酒不但会上瘾,还会带来社会的奢糜之风,大量浪费粮食。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统治者会制定适应社会发展的酒政。

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主要出现过三种酒政,即禁酒、税酒、榷酒(专卖)。

生产力不高,但是气候温暖的先秦时期,不止是民间禁酒,甚至连百官都被明令在部分时间不许饮酒。

周文王在总结殷商戒酒兴国和纵酒亡国的教训后,制定了最为严厉的禁酒政策。

即《尚书·周书·酒诰》中:“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

意思是,周文王告戒官员,不要饮酒误事,如果发现有人聚众饮酒,就格杀勿论。

周朝的禁酒政策,将酒文化引向了正确的轨道,为后代禁酒提供了事实依据。

哪怕到了气候温暖的春秋时期,也只有宫廷宴会、祭祀天地、赏赐大臣等时候可以饮酒,民间如果私自饮酒,动不动就杀头。

直到汉朝,长期的战争使得民生凋敝,为了节省粮食,萧何制定了严禁聚众饮酒的政策,但已经从杀头转变为了罚金。

真正第一个尝到酒税好处的皇帝是汉武帝,因为是他开创了榷酒(专卖)的先河。

在国家财政压力变大的时候,桑弘羊建议国家实行盐、铁、酒的专卖制度。

不过桑弘羊开创的榷酒的政策,会带来机构臃肿的弊端。

到了汉昭帝时期,西汉的酒政由专卖改为课税。

民间可以造酒买卖,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钱,即每升课税4钱。

到了后来,西汉甚至出现了今有醇酒一斗,直钱五十的现象,酒税的税率达到了44%。

成为了汉朝乃至历朝历代的一个重要税收,哪怕唐代初期没有开酒税,但安史之乱后的中后期也忍不住开征了酒税。

唐代宗广德二年,官府登记全国的酒户,每个月必须缴完酒税,才可以卖酒,标准是长安附近的酒户交十五文/升,酒税约50%。

每年征到酒税一百五十六万贯,占全年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一。

有着唐朝的例子在前,宋朝自然对酿酒业的控制非常强,其中就包括两方面:

第一、开办大量的官营酿酒坊,从生产到销售,把持酒的专卖。

第二、继承五代以来的“酒曲专卖”的制度,允许民间酒户酿酒,但必须从官方购买酒曲,同时课以重税。反正酒户想酿酒,必须用到酒曲,而且根据购买酒曲的数量,可以推断出酒的产量,征税也“有的放失”,酒户基本不可能逃税、漏税。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酿酒业,宋初便制定了严厉的“禁曲令”,规定:“私造曲15斤、私运酒入城达3斗者,处死。卖私曲者,按私造曲之罪减半处罚。”

宋朝的酒税达到古代巅峰,宋代的榷酒收入直接拔充军费,因此是支撑边境军费的重要来源。

宋代的酒税从立国以来,在财政收入中一直占据较高的比例,天禧末年超过了1000万贯,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达16%。

既使南宋丢掉了北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