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饭(3 / 4)

但这真的没办法,这年头肉还是奢侈品,他们家吃不起。

她上辈子愿意嫁给谢祖根,就有谢家伙食好的缘故。

常年吃不饱吃不好的人,对食物,尤其是对肉的渴求,是一直能吃饱吃好的人难以想象的。

她上辈子刚嫁去谢家的时候,见谢家天天有荤菜,一度觉得这是再好不过的日子,以至于浑身上下充满了劲儿,再多的活儿都愿意干。

后来离婚自己开了小吃店,手上有了钱,她更是天天吃肉,米饭一顿要吃两大碗。

别看她现在挺瘦的,被谢祖根撞瘫痪的时候,差不多有一百四十斤,要不是冯易力气大,都照顾不了她。

刚重生就有肉吃,还挺好的。

姜丽云掂了掂手上的猪肉,又去看那些蔬菜,琢磨等下要做的菜。

这时节地里菜蔬很多,姜丽萍一点不客气,弄回来不少。

姜瘸子在剥的黄豆就是她弄回来的,原本是她在剥,后来看到姜瘸子回来,她就说上面有刺毛虫,让姜瘸子帮她剥。

这会儿见到姜丽云,她又道:“丽云,你帮我把芋艿刮一下,我不会。”

这会儿芋艿刚长成,拿来炖肉红烧都是很好吃的。

这东西是实打实的碳水,姜丽云重生前都是拿来当饭吃的,但这时候的人都拿它做菜,这样的话,就要把皮刮掉。

农村人一般都是用镰刀来刮,这是需要一定技术的,这也就算了,有些人刮芋头的时候,手还会痒。

这样的活儿,姜丽萍自然不愿意干。

姜丽云道:“不用刮,姐,你拿回去整个蒸熟,之后剥了皮再做菜就行了。”她懒得帮姜丽萍刮芋头。

“还能这样?”姜丽萍问。

“能。不刮皮的话,芋头可以放很久,你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姜丽云道。

这样做确实是可以的,不过农村人还是习惯先刮皮。

姜丽萍不再多话,开始收拾那些蔬菜。

她婆婆得知她要回娘家,话里话外说农村的菜新鲜,还说现在的芋头和番薯好吃……这不就是暗示她要拿点菜回去?

姜丽云又道:“姐,我要做饭了,你给我烧火。”

姜丽萍道:“让妈给你烧吧。”

“妈身体不好。”姜丽云道,直视姜丽萍。

姜丽萍对上姜丽云的目光,讪讪地笑了一声,去灶台后坐着烧火了。

姜丽云又好气又好笑。

她父母是没脾气的,她哥哥姐姐小毛病不少,但也都欺软怕硬。

长此以往,她也就习惯了在家里做主。

姜丽萍一边烧火,一边跟姜丽云说镇上的事情,说她平日里吃什么穿什么,话里话外全是炫耀。

姜丽云跟姜丽萍算不上多亲密,但她们到底是亲姐妹,姜丽萍出嫁前,两人一直是睡一张床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大哥都是跟她们住一个屋的,姜丽萍长到十四岁开始发育了,她大哥才搬去了她爸妈房间住——他们家总共就三间屋,一间拿来做饭吃饭,剩下的两间则当卧室用。

说着说着,姜丽萍从火塘里拿出铁质的烧火棍,对姜丽云道:“丽云,你要不要烫头发?我给你烫,保管好看!”

这个时候,港城明星已经开始进入他们的视野,卷发也开始流行。

不过大部分农村人没钱去理发店烫卷发,一些爱美的姑娘就会用烧火棍自己烫头发。

姜丽萍没结婚之前就这么干,不过现在,姜丽萍的头发是在理发店烫的。

“我不要,会伤头发。”姜丽云道。

姜丽云不介意烫头发,但这么烫还是算了。

她记得以前姜丽萍每次趁着做饭用烧火棍烫头发,屋里都有一股头发被烧焦的味道。

她没必要这么去折腾自己的头发。

姜丽萍还年轻,一点不重视自己的头发:“头发过段时间就长出来了,烫坏了又没事。”

姜丽云没去管姜丽萍,继续做饭。

他们家以前只有一口锅——早些年铁很紧俏,他们家买不起第二口锅。

但这几年条件好了点,她爸就买了一口小锅回来。

大锅拿来做饭,顺便把嫩黄豆和芋头蒸上,那口小锅就拿来做菜。

姜丽云已经很多年没做过饭了,但她年少时没少在家里做饭,后来又开了几年小吃店,做饭还是会的。

半斤肉只有很小一块,好在他们家养了鸡,存着一些鸡蛋。

姜丽云将肥肉切下来熬猪油,瘦肉一半切肉丝,一半剁成肉末。

那肉末其实就一点点,她打进去八个鸡蛋搅和匀,等猪油熬好,用勺子舀出一些之后,就将鸡蛋倒进去煎熟。

肉丝她拿来做了榨菜肉丝汤,再加上红烧芋头、红烧豆腐和咸菜蒸毛豆,饭菜也就很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