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父与子(2 / 3)

钻了出来,哈哈大笑。

我一看,竟然是齐云!

齐云和古铜明显是一伙的。二人用蘑菇汤迷昏了青萍一伙,重新把无瞳王的尸体拿了出来。

“真是稀世珍宝啊!”

齐云眼睛看直了:“死后千年,关节不僵,血液流通,如同冬眠一样,不可思议,就是现代医学也达不到这种成就!”

古铜面慈心狠,歹毒无比,问齐云:“二叔,这帮人如何处置?”

“哼哼,哈哈哈。”

齐云的笑声震动黑暗。

他一手拉着一个昏迷的外国人,把对方丢到玉池里。

对方被息壤活埋,成了一具死尸。

齐云见状,又杀了一个人,把尸体丢进去。

这次,尸体居然浮在息壤上,半个小时过去,还有余温,脸色红润。

齐云点点头:“我明白了,这个玉池是上古神物,活人躺在上面,会魂飞魄散。如果放上尸体,尸体就能长存不腐,再用无瞳王的秘术,便能求长生!”

“能卖很多钱吧?”古铜舔了舔嘴角。

齐云拍了拍他肩膀:“好侄子,咱们发财了。”

知人知面不知心,我暗道齐云此人奸险,古铜狡诈。

他们一直想寻找无瞳王的藏尸之地,然而雷千保守秘密,不肯相告。

二人于是暗中结盟。

先引七十六号公馆进入哀牢山,古铜和齐云混入外国人队伍,假装帮雷千杀掉闯入者。

发现我是夏守龙的传人,齐云临时改变计划,认为靠我就可以找到地方,于是让古铜引青萍干掉了雷千。

事实证明。

齐云此人的谋算很深。

我确实帮他找到了地方。他一直跟着我们,见我们提取出了无瞳王的尸体,蘑菇汤里的毒素,便在古铜的操纵下集体爆发。

这样,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齐云和古铜找到了无瞳王,同时也控制了所有人的性命。

然而齐云不知道。

我和胡子并没有喝汤。

眼下假装昏厥,就是想看他干啥。

我不动声色,掏出袖筒的神肠,把九眼天珠拿开。

神肠就是外国人想找的女娲肠,青萍认为它在无瞳王的尸体里,其实意外被我得到。

我有九眼天珠庇护,神肠不敢咬我。

被我放开,它缓缓在黑暗的地缝爬行,往齐云那边去了。

我亲眼看见肉肠子钻入齐云的身体,老奸巨猾的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接着,齐云用刀开始挨个放血,把尸体丢到玉池里,用人命试验无瞳王的长生秘法!

我看得心惊肉跳。

要说古墓最狠毒的,不是机关,不是活尸,是肮脏的人心。

连杀了五个人。

齐云发现,玉池只能保人尸不腐。

人死之后,血液凝固,根本无法达到无瞳王那种血脉长存的境界。

齐云认为是玉池有宝物。

拿着铁钩,在池子里翻找。

池子里除了息壤空空如也。

齐云又认为,是无瞳王身上的珍珠百鳞衣有问题。

于是把尸体扒光了,披在自己身上。那样子简直像疯子,我和胡子愈发不耐烦,没兴趣再装下去。

“动手!”

这正是:一派青山景色幽,前人田地后人收。后人收得休欢喜,还有收人在后头!

齐云和古铜自诩聪明。

我与胡子却也不是吃素的。

眼下失去耐心,我大喝声,直接与胡子从地上扑了起来。

我去对付齐云,胡子去对付古铜。

我跑上去,直接一脚把齐云踹进了玉池里!

齐云猝不及防,穿着珍珠百鳞衣下了玉池,跌跌撞撞在里面滚了几圈,居然没被息壤吞噬。

“你!”

齐云大怒,摸抢要打死我。

我正准备反击。

忽然一声惨叫。

齐云抱着脑袋打滚。女娲肠已经钻到他脑袋里,正在吃他的脑髓!

“小子,这是什么东西?”

“你不是想长生不老吗?小爷今日送你一程,让你在这帝王陵阙安享晚年!”

我抬手就是一枪。

齐云撞在玉池内,身上的珍珠衣散得到处都是。

胡子那边,提刀把古铜的脚筋挑断,将其制服。

而无瞳王的尸体。

因为被扒了衣服,又离开玉池,开始迅速发黑脱水,变成一具干尸,无法再流出鲜血。

它的长生计划,明显报废了。

正是天理循环,因果注定。

它费尽心思造此陵墓,欲成地仙。结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