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还是魏国公徐辉祖,都是能处理好南军各派系的关系的,因为南方各都司的将军们,基本都是洪武开国将领们的二代,这些人或许跟韩观一样,不是家中长子没有袭爵,亦或者父辈就没有爵位只是普通将军,但他们在大明地方军界依旧有着很深的影响力,基本都是在某地盘踞经营了十几年、二十几年了,这种地头蛇,如果刀把子不够硬,没点关系是指使不动他们的。 部队按时集结的问题,眼下算是暂时解决了,黄福的关注点又来到了后勤上。 “还是得用开中法,我给黄尚书提两个建议,是我与国师商量过的。” “当然了,最后结果如何,还是黄尚书你来定,毕竟后勤这件事,陛下委了黄尚书你全权负责。” 关于这个问题,李景隆显然深思熟虑过,在出征前也跟姜星火特意讨论过。 “第一个是给两广地方开中,广东盐课提举司应该已经积了不少的盐,如今大军征安南,合该另官民富庶之家往太平等府运粮换盐引,每引米五斗,不拘于广东、海北二处关支,两广沿海各地皆可另外,停止开中,要等彼处粮储足用才能‘罢中’,所以盐引以两广为范围,不拘广东或广西。” 这里便是说,开中法有一个“小小”的问题,那就是不仅沿海各地的盐场产量不同、开中的指标不同,就连价格也不同,但最关键的是,盐只能在发放盐引的盐课提举司所在的布政使司销售! 什么意思?就是不管你把粮食运到哪,你拿盐引,都是要在兑换地来兑换和销售,但销售价可不一定会大于你的成本。 那么我从广西龙州府的黄福尚书手里拿了盐引,去指定的兑换地盐课提举司兑换,兑换出来的盐在广东卖了对于我来说是赔本,能不能再运回广西卖呢? 不行!跨境销售等同于贩卖私盐。 而且你犯法了知道吗? 《大明律》规定,凡贩私盐者,杖一百,徒三年。 实际上,别说徒三年能有多少人最终回到家乡,就说杖一百,真要一百棍子结结实实打下去,人当场就噶了。 所以这种罪,跟死刑其实在某些时候是可以画等号的,而这个某些时候,指的就是没钱打点关系,或者有钱打点关系但主管官员看上了你的家产的时候。 此外,贩卖私盐若携带军器者,加一等;诬指平人者加三等;拒捕者,斩。 而为了短时间内筹措到足够的粮食,李景隆和姜星火商量后,给出的第一个办法就是扩大盐引范围,从广西或广东某个单独的布政使司,扩大到整个两广。 也就是说,不管你在两广哪个盐场换的盐,都可以在两广任意地方售卖。 这样商人就有利可图多了,因为以前都是只能在广东换盐、广东销售.但问题是广东大部分靠海,盐产量大,盐价低啊! 可如果能从广东拿盐,卖到广西山里去,当地的土司收盐的价格可就高多了,虽然有些风险,但经商哪有没风险的?只要能赚钱,商人们把脑袋别裤腰带上都是等闲。 黄福听后点点头,他知道这八成是姜星火的主意,但不管是谁出的主意,只要能解决眼下的问题就是好的,于是他开口问道:“第二个呢?” “第二个便是朝廷给补贴,鼓励江南和浙江的商人通过海路运输粮食来广西的港口,然后官府再负责从港口到龙州府的路上转运。” 这里得说明一点,那就是为啥朱棣要让黄福千里迢迢来广西负责后勤补给的筹措?直接从京城调粮食运过来不行吗? 答案是不行,因为现在朝廷手里掌握的海上运力是严重不足的,海船基本都被郑和带走了,而海船的计划每年虽然也是下饺子的速度,但眼下都在各地船坞里进行组装,指望不上。 内河水师的运力都用在了运兵上,按计划的话,运兵一趟一趟的,勉勉强强赶得上,但要是再加上运粮食,那就要延误军机了。 不走水路,走陆路运输行吗?肯定也不行因为南京距离广西实在是太远了,民夫在路上也要吃粮食,乐观估计的话,运到广西一石粮食,路上就得消耗二十石粮食。 所以,官府或者说军方,依靠现有的运力,是无法解决通过从江南调运来解决后勤问题的。 而姜星火和李景隆给的两个办法就是从其他方面着手,一是两广本地开中,二是通过江南商人进行海运。 而这种事情既然皇帝把权力下放给了黄福,那便只有黄福来做决定了。 “黄尚书,我希望儿郎们能在安南国的东都升龙府过年。”李景隆表达了他的态度。 意思很简单,再拖延下去,若是后勤粮草迟迟不能准备完毕,那么安南的战事就会无法展开,而错过了十月到十二月的窗口期,来年雨热之时瘴气四起,再想打可就困难了。 “行!”<
第四百一十七章 两线【感谢金主“壶中日月袖里乾坤”的黄金盟打赏】(4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