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至和元年(1 / 2)

正月初一。

改元的诏书,如期而至,改天圣三年为至和元年。

正旦大朝会上,百官齐拜,三呼万岁,一切似乎都在稳中向好。

但这也只是表面样子而已。

岁前,由寇准领衔编订的考课新法,以及新的荫子法,正式上报到了官家桉头。

新的考课之法,大体框架仍是李杰提出的那几点,主要枝干没变,只是在细节上更详细了几分。

如京朝官和地方官的考核指标,是有所差异的。

亲民官和其他职事官,考核指标亦是不尽相同。

总体而言,新的考课之法舍弃了原有的磨勘法,更加看重官员的个人功绩。

如果政绩不达标,即便资历再老,也无法坐享其成,安心升迁。

另外,荫子法也做出了重大改变。

此前,凡诞节即三年大祀,武官从五品(刺史)、文官正六品(带职少卿监)以上中高级官员,皆可向上听奏一人荫补。

当然,除了朝廷重臣,绝多数官员荫补得来的官位都是三班使臣。

除诞节及郊祀之外,员外郎以上品级的官员,死后也能荫补子孙为官,还有遇到庆典、祥瑞之类的,官员也可荫补。

虽然李杰继位后,一度限制了荫补人数,但此前到底没有形成定制。

而今,更易后的荫补法规定,唯有三年大祀,官员才能向上请奏荫补子孙。

并且,荫补也是有条件的,不仅限制级别,更严格限制了范围。

文官正五品以上,武官正四品以上,才有资格奏补,且只能奏补直系后代。

像侄子之类,是无法享受荫补的。

此外,如果官员犯了脏私罪,或者连续两次考评为下等,也没有奏请荫补子孙的权利。

如此‘严苛’的法桉一出,顿时引发了轩然大波。

封妻荫子,可是官僚集团的特殊福利,同时,也是一种官方的肯定,以及个人乃至家族的荣耀。

满朝士大夫一看,新的荫补法桉,限制竟然如此之多,很多人暗自一算,本来可以荫补的,现在发现不能荫补子孙了。

这,如何能忍?

搞事!

必须要搞事!

不过,官家威望太高,无人敢动,于是,这些人的不满全都集中到了寇准头上。

谁让寇准是法桉明面上的提出者呢?

一时间,批评寇准生活作风豪奢的声音,充斥着朝堂内外。

不止如此,还有人向宫内递札子,弹劾寇准公然结党,凡是寇党之外的人,皆会遭到寇准的严厉打压。

弹劾的札子,犹如冬日的雪花一般,连绵不绝的飘入宫中。

可惜,这些札子全都石沉大海,连个水花都没有泛起。

李杰可不会惯着这群人,寇准结党?

且不说这是不是事实,纵使这是真的,他也无惧。

枪杆子在自己的手上握着,结党又能如何?

一段时间过去,反对派一看弹劾寇准没效果,而后便将矛盾对准了寇准的养子寇随。

然而,这群人一查却发现,好家伙,寇随这个人未免太低调了一点。

寇随平日里基本都呆在府中,连门都很少出,并且,寇随的个人生活作风也没什么黑点。

既不追求豪奢,也不好色,更不收礼。

寇随这条路走不通,反对派立刻转移视线,将火力集中到了寇准女婿王曙身上。

王曙可谓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各种脏水,谣言,接踵而至。

王曙不比寇随,作为体制内的一员,社会活动自然是不少的。

而宋朝的官员又有一项隐性的福利——公使钱。

公使钱,换个现代一点的叫法便是招待费,这部分钱主要是用来覆盖官衙日常开支,以及招待过往官员的。

其中,既有朝廷赐予的,也有部门自筹的钱。

公使钱的支出很是灵活,朝廷并没有明文规定,它既可以用在公事上,也能偶尔用于私人应酬。

久而久之,公使钱应用于私人应酬的部分就越来越多,某些官员甚至会将这部分钱纳入自身腰包。

作为名满天下的士大夫,王曙交游广阔,即便是被贬到了地方为官,来访的好友亦是络绎不绝。

虽然王曙没有滥用公使钱,但偶尔用一用,还是在所难免的。

比如,来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