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乱成一锅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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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一看,好嘛,乙科第九十七名。

连个三甲都不是!

小小的一个乙科第九十七名,竟然能获此圣恩,丁谓当即愤满不已。

当然,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酸了。

他怎会酸一个选人?

当朝宰辅,嫉妒选人?

再之后,丁谓就觉得有必要杀一杀范仲淹的气焰。

先把水搅混了再说!

待到范仲淹上书的风波平息之后,他再继续推行兴学之策!

至于,钱的问题,也不难解决。

丁谓虽然是理财高手,但他也不能无中生有,以三司现有的盈余,确实不足以支持大规模的兴建州学。

不过,朝廷没钱,不代表没有别的办法。

应天书院的学田是怎么来的?

一是乡绅捐赠,二是朝廷赐田,三是地方划拨。

这个‘一二三’是按照来源多寡划分的,乡绅捐赠的数量远比朝廷直赐的要多。

书院越好,乡绅的捐赠就越踊跃。

当然,乡绅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这些钱是带着目的的。

咱都捐了钱,往书院里塞一两个本家子弟,不过分吧?

丁谓打得便是‘乡绅’的主意,过去他曾执掌三司多年,乡绅到底有没有钱,他非常之清楚。

待到时机完备,兴学经费,可由朝廷出三分之一,地方出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一‘自筹’。

这一方案,丁谓也是经过仔细考量的,国朝的财税实行的是三分法,上供一部分,送使一部分,留州一部分。

抽出一笔钱,用以资学,除了少数条件不好的州府,其他绝大多数州府,应该是没什么压力的。

钱有了,公平的兴学也就有了。

乡绅们既能得善名,又能得利(塞人入学),地方官亦能得到士林的美名。

而朝廷既省了钱,又办了事。

最后,丁谓本人也能落到相当一部分的功劳。

乡绅,地方,朝廷,丁谓,四赢!

若是加上官家和太后,那便是六赢!

赢麻了,属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