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上,这份资产就和创立人没关系了,即使创立人陷入负债,乃至破产,债权人也无权追偿信托中的资产。 (当然,信托的资产是有追诉期的,如果追溯过了,债权人便无法追偿信托内的财产) 其次,信托也是避税的一种方式,信托一旦成立,严格来说资产就不是徐志森的了,而是归属信托公司。 陆涛作为受益人,是不用缴纳遗产税和赠予税的。 最后,信托也能避免财产纠纷,不过这一条和徐志森无关,他只有陆涛这么一个儿子,连妻子都没有。 如果他去世了,他留下的遗产基本不会产生纠纷。 虽然信托有很多的优点,但它的缺点也很明显,信托的成立的同时,也意味着让渡了资产控制权。 对于白手起家的富一代而言,失去了资产的控制权,丝毫不亚于要了他的老命。 所以,徐志森对于是否成立信托,心中还是充满犹疑的。 况且,陆涛现在对他的态度可不算好。 他把陆涛当儿子,陆涛却没有把他当成父亲。 这一点,徐志森看的很清楚,很明白! 对于陆涛来说,他不过是一个可以依靠的靠山罢了。 换一种说法,说他是个at,也不是不可以。 之前陆涛为什么愿意进入远大集团? 更多的是看中他手上的钱。 起初,徐志森是能够理解陆涛的,毕竟他缺席了陆涛的婴儿时代,少年时代。 除了生理学上的父子关系,两人和陌生人也没多大区别。 短短一年时间,能培养出什么感情? 可一开始理解,不代表徐志森能一直理解。 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他的心也慢慢的动摇了。 远大集团是他的心血结晶,徐志森绝不允许被人轻易的糟蹋了! ———————————— ps:下个副本打算写《天才基本法》,各位觉得怎样? 这部剧看的说实话有点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