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太俗。 周蓉认为精神食粮比粮食更重要。 吃得饱不饱,穿的暖不暖,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和喜欢的人天天见面。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时互相扶持,闲时两人一起静下心来,看看书,讨论讨论文学。 这大概就是她心目中爱情该有的模样。 有情饮水饱! 不多时,李素华提着一大包东西回到了家里,进门看到郝冬梅,她脸上的笑容顿时热切了三分,笑着张罗道。 “冬梅也在啊。” “待会中午留下吃饭啊。” “阿姨,不用了。” 郝冬梅腾地一下站了起来,连连摆手。 这年头,谁家都不富裕,以前的郝冬梅或许不知道这一点,但自打父母被下放后,她深有体会。 “没事,留下来吧,多双快子的事。” 李素华呵呵一笑,脸上的皱纹都深了几分。 “家里今天包饺子,猪肉大葱的。” 听到这几个字,郝冬梅的喉头不禁一跳,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 饺子啊,她好久没吃过了,而且还是猪肉大葱的。 “冬梅,你中午就留下来吃吧。” 周秉义也跟着附和了一句,邀请冬梅留下来,自打那件事发生后,冬梅的日子并不怎么好过。 虽然冬梅没怎么提过,但体重是骗不了的人。 最近这些日子,冬梅起码瘦了七八斤,人都快瘦的脱了相。 看到郝冬梅瘦的厉害,周秉义很是心疼,但他知道冬梅是什么性子,如果直接救助她,冬梅肯定不会接受的。 再者说,他现在也没工资,家里吃的用的都是老爹挣来的,他也不好意思直接张口。 “那,好吧,那就麻烦阿姨了。” 郝冬梅彬彬有礼的向李素华道了一声谢。 “麻烦什么,不麻烦。” 李素华非常大气的摆了摆手,她今天特地出去割肉,并不是单纯的为了郝冬梅。 郝冬梅纯粹是赶巧了。 周家一共就三个男人,再过不久,老的要去西南,两个儿子大的要去东北边疆,小的暂时还不知道去哪。 他们这一去短时间肯定回不来,并且那边的条件肯定比不上城里。 所以,必须得好日子过起来,先养上几层膘。 多了这几层膘,哪怕到时候吃不饱,也能扛饿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