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顺手为之(2 / 2)

人,即便满腹经纶,也有可能会落榜。

大明世界时,李杰为了考科举,可是苦练了一阵馆阁体。

馆阁体虽然看起来赏心悦目,但是却极大的限制了个人的创造力。

恰恰正因为如此,李杰才选择了馆阁体,因为馆阁体是他写的最差的一种字体,他害怕用别的字体会吓到破烂候。

“好了,拿去给莲姐吧,注意事项我都写好了。”

破烂候笑着拿起了桌上的纸张,他虽然嘴上‘嘲弄’李杰只能当个抄书匠,但是心里却是多了几分信心。

馆阁体虽说极大地扼杀了个人的艺术创造力,但是想要写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尤其是现在,毛笔只能算是个人爱好,并不在日常书写的范畴之内,现在的人写字大多都是用铅笔、圆珠笔,亦或者钢笔。

既然李杰能写上这么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想必费了一些功夫,对方口中的古籍或许多半也是真的,不是胡乱瞎编的。

不过破烂候还是留了一个心眼,毕竟这是药,不能乱吃,他并没有直接把方子交给老人,而是打算亲自去药房抓药,顺便问问医生这个方子到底对不对症。

走出老人家里,李杰便和破烂候分开了,待会他约了一个卖废品自行车的,这辆车子说是废品,其实完整度相当高,车子的主体还能用,就是稍微旧了一点,另外后轮的钢圈以及车上的链条坏了。

其实只要去修车铺修修,勉强也能用,但是人家不缺那点东西,不想去修,也懒得特地跑一趟去买,正好被李杰捡了个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