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3 / 4)

对此林窈很开心的吃着菜,却不想沈宴周竟然拿起筷子吃了起来,而且吃的还是她夹得菜。

沈宴周吃饭的动作很是优雅,但是熟知他的人便知道他吃饭的动作明显放慢,而且他的耳朵又明显变红的趋势。

“沈叔叔,你也喜欢辣吗,我跟你说我最喜欢吃辣的了,下次沈叔叔还想吃,我再陪你啊。”

林窈说着欢乐又开始给她夹菜,这次沈宴周就习惯多了。

二人一个夹一个吃,气氛很是和谐,只是明显林窈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是哦,她是准备和对方划分距离的,这是在干什么,怎么还邀请人当饭搭子呢,刚想对刚才说的话反悔,又想到书中描写的此人的狠辣,林窈缩了缩脖子。

她不敢,毕竟他可是敢对自己父亲动手的人啊。

这一刻林窈忽然有点后悔了,当初想到沈宴周的厉害,特意选了个笨蛋美人的人设好让对方放下心来,结果没想到对方竟然真的把她当成笨蛋美人了。她就说嘛,沈宴周为什么对她这么好,还说要她做女朋友?

活着这是要让她当冤大头啊,毕竟沈明齐回来了,若是让他和林珍珍结婚,恐怕他的压力也很大啊,但是想拿她作伐子,那就不可能了。

所以今天就是沈叔叔了,虽然沈宴周长得的确很合她的审美,但是比起这些,她更想活着享受荣华富贵。

只是,林窈也不想就那么便宜沈明齐了,她眼珠子一转,忽然笑着说道。

“沈叔叔,我跟你说哦,小的时候,我听胡同里的人说,猫儿胡同的前身可是民国时期大老板的屋子哦,据说里面可能还有无数的金银财宝呢。”

林窈眼神发光,充分的显示了一个笨蛋美人加财迷的形象,不过沈宴周明显也没当回事。

“你知道吗,猫儿胡同里面原来有一个懒汉,你知道有多懒吗,那可是能一个月不出屋子的一种,可是忽然有一天,他发财了,穿着光鲜,甚至因为高兴还对着我们这些小孩子撒元宝呢,我可聪明了,抢到了两个呢。”

这件事是真的,当时林窈五岁,聪明的她捡到了两个后立马就藏起了一个,甚至怕被人抢,还故意演了一出被人抢走的戏码。

“他搬家的时候我还去看了呢,有一个鱼戏莲花的雕塑可漂亮了,就像博物馆里的一样呢。”

沈宴周本来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林窈吃饭,听着她说话,结果却在听到这句话时,明显表情严肃了一瞬。

林窈见目标达成,也不再提这个话题,毕竟那什么鱼戏莲花是她编的。

不过那懒汉当初她是真的羡慕了很久啊,不仅搬出了猫儿胡同还穿上了新衣服,据说第二年便娶了个漂亮的女大学生,真是走上了人生巅峰。

不过可惜人太抠了,谁对他借钱都不借。

林窈幸福的吃着菜,哪怕沈宴周早已停下筷子,她也没停下来,毕竟她出身贫苦,哪怕如今过上了好日子,但是她心里啊还是见不得浪费,只是心中这么想,一张小嘴却还在叭叭叭。

“沈叔叔,不是我说你啊,你这也吃的太少了,还没我一个女孩子吃的多呢,我跟你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啊。”

林窈颇是感叹,然后就在沈宴周想说什么的时候就见她直接举起了手。

“服务员,打包。”

林窈点了八道菜,两个人真的吃不完啊,所以她决定打包。

“林家应该请了厨师吧。”

沈宴周好心提醒她,她带回去也没机会吃的,毕竟林家也算是清市数一数二的企业了。

“没关系,正好做宵夜。”

说到这里,林窈也很是气恼。

“沈叔叔,你不知道,我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真该多吃,只是豪门中女孩子都要保持身材,我那个姐姐每顿更是只吃那么一两口,弄得我都不敢吃了。”

林窈把自己说的很惨。

所以她真的帮不了他啊,别在她身上下功夫了,有这功夫赶快换一个豪门家的女孩子,恐怕早就成了。

想到这林窈觉得赵云心就很合适,毕竟赵家的家产不低于林家,对于这个林窈是怎么知道的呢。

看林珍珍对她的狗腿子的态度和对赵云心的态度就知道了。

“不过我没想到,原来豪门中不仅女孩子要吃的少,连男孩子也要吃的少啊。”

沈宴周不知为何眼皮子跳了下,总觉得林窈应该立刻住嘴,只是他还是晚了一步。

“难怪沈叔叔身材这么好,这么大年纪还能保持的和年轻人一样,不对是比年轻人更好。”

一向热爱锻炼甚至练出了八块腹肌的沈宴周:“......”

此刻他是不是应该解释下,他不是饿的而是练得,只是明显林窈又开始转移了话题。

“哎,沈叔叔我马上就大四了,听说大四就要实习了,我在想到时要不直接在林氏挂靠下,那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