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埋名,换了好几个身份,又绕来绕去,花了半个月的功夫才重新回到了京郊附近。而后,他们伪装成一个商队,混入了京城。如今,正在京城的一个客栈落脚。
从沉九上一次穿回来的消息来看,他们的动作和抓住许畅那一伙人是相似的,只是行事方式又各有不同。
“啪——”
门外,郎秋差点摔倒,揉着自己的额头往前走了几步,绕开障碍物,又匆匆走到贾珠跟前。
“大人,前头那个偷鸡的案子苦主又来了。”
贾珠挑眉。
他当然记得这个案子。
只是,上一回,贾珠就已经断定,那些鸡不是被人偷走了,而是被动物吃了。
从现在的抓痕来看,的确很像是黄鼠狼。
“是又丢了鸡吗?”
贾珠皱眉。
“好像丢了更多的鸡。”郎秋困惑地说道,“按理说,他们回去后,肯定会加强鸡笼,怎么还会被动物进去?”
贾珠抱起冠帽往外走,“叫上两个衙役,去看看。”
这种案子其实都不至于跑一趟,可之前苦主已经来过一回,贾珠对他们的家境有点印象,如果养着的鸡一直没了的话,对他们的家境也是不小的打击。
苦主所在的村落,乃是县下属的一个村,坐上牛车赶过去,也得摇摇晃晃半个时辰。
等到了,已经是下午。
贾珠来过一回,熟门熟路。
苦主的家就住在村子的中间,几间大宅子,在村里其实还算不错了,然他是靠养鸡为生,上次死掉的鸡数量不少,这一回,怕是比之前还要严重。
果然,贾珠刚进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血气。
这种奇怪的感觉,叫他皱了皱眉,转而看向其他人,“你们闻到了血味了吗?”
上次来时,他也闻到了。
只是那个时候的血味,可没现在这么严重。
“闻到了,若隐若现。”
“好像是有一点。”
贾珠看向苦主,其实也是老实巴交的男人,只是有了点生意头脑,又胆子大,才养了一些。他搓着手,颤巍巍地说道:“俺们媳妇也说,有味道,可俺这鼻子,什么也没捞着。”
贾珠皱眉,这味道这么大,不可能只闻到一点点。可他问了个遍,包括他带来的,还有苦主家里头的人,只有他和苦主媳妇能闻的清楚点。
而苦主媳妇,这些天也病倒了。
贾珠让男人带着他们过去,就见圈养起来养鸡的地方,最外头就血迹斑斑,好些鸡的尸体躺在那里。从它们身上的伤势,以及伤口的样子来看,都是被活生生咬死的。
除了寥寥的尸体上被咬了几口肉,其余都很完整。
这说明咬死它们的东西并不只是为了饱腹,也是为了戏耍。这也有些符合它一贯的形象,可贾珠看过这养鸡地方的四周,从那些栅栏与绳网来看,男人是将他之前说的话听了进去,这些布置之下,黄鼠狼是怎么再钻进来咬死鸡的?
而且,这村里除了男人养鸡外,其实还有好几户也是养着各种,唯独男人一家接连遭窃。
窃?
贾珠心里蓦然响起,男人家里,也曾经被偷窃过,只是丢失的东西不多,只在夜间好像听到了脚步声,起床一看,那小毛贼就溜走了,被偷走的东西就是一些不值钱的物什,所以他们也没怎么放在心上过。
贾珠让衙役去检查四周,看向男人,“之前,衙门曾收到你来报官,说是丢失了一些东西。后来,找回来了吗?”
衙门因为火灾,所以让盗贼偷跑离开的消息并不是秘密,百姓们闻言只会觉得贾大人倒霉,且基本上丢失的都是无所谓的小物件,也没什么人放在心上。然那些知道三年一度的考察要开始的人,却是有些可怜贾珠。
虽然贾珠过去做得很不错,可这件事一出,他想要在评等里拿到一个上上,就很难了。
说不得,还要在原来的位置上再坐三年。
因着火灾后的一些风言风语,所以,贾珠提起这件事时,男人很快就想起来,记忆犹新。
“没找到,不过,也就是几块烂布头,不值什么钱,丢了就丢了罢。”
男人以为贾珠是担心他们的损失,连忙憨憨地说道。
贾珠:“那盗窃案发生后,家里头的布置,或者摆设,其他的地方,可有什么奇怪之处?”
这些问话,其实早在几个月之前,衙役就一一去问过,然一无所获。尽管贾珠觉得这其中必定存在问题,可没找到证据,就也只能作罢。
男人已经回答过几次,如今再被问起,自然是下意识回答:“没有,什么都没变化,家里头和之前都是那样……”
“种不活。”
一道轻轻的,小小的声音从角落里冒出来。
贾珠下意识看了过去,就看到一个小脸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