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第 144 章(1 / 2)

张文雅晕乎乎的进了宴会厅, 一路跟着凡妮莎。

阔太太带着她一路推销,把她吹得天上有地下无。凡妮莎是另一种形态的自信,有钱撑腰特别豪横:我管你背后怎么瞧不起一个外国女孩、心里嘲讽畅销书算不上“文学作品”, 我在这儿, 你就必须夸!给我狠狠夸!彩虹屁吹起来!

来参加宴会的场面人都给足了面子,彩虹屁花样百出, 不想夸书怎么样的,还可以夸她长得漂亮。

好听话谁不喜欢,管你心里怎么想的, 彩虹屁照单全收。张文雅美滋滋的。

凡妮莎把查理指挥的团团转, 让他去拿吃的喝的。这是个自助酒会, 主题是什么凡妮莎并不知道,总之跟文化艺术有关。这种场合也会邀请一些娱乐明星、社会名流,所以门外才有那么多媒体记者。

张文雅是被带来刷脸熟的, 不管在哪个国家、从事什么行业,刷脸熟都是有必要的。

她是新近光速蹿红的畅销书作家, 本来她是个外国人这是很不利的, 美国群众十分自傲, 基本不认其他国家,但她又是叠加了各种buff的话题人物、现象级人物, 不管为了什么,美国群众对她都非常感兴趣。

美国王子的历任女友包括约会多次但不算女友的那些,美国媒体都不喜欢, 只喜欢她们出现在小约翰身边带来的流量。每一个女友或女伴都被媒体嘲的死去活来, 就连知名度最高、最火的“坏女孩”玛当娜也没能讨得了好。

对于张文雅, 美国媒体从一开始就没怎么嘲她, 这完全是《时代》周刊的魔力:《时代》周刊一年发行大概五十期, 一年只有区区五十个人能登上封面,《时代》周刊1923年创刊,迄今七十二年,也就是说,不算集体封面,顶多只有三千多人登上过《时代》周刊的封面。

美国王子尚且没有登上过《时代》周刊的封面呢!

如果要嘲讽张文雅,是不是先把他们的王子从里到外嘲讽一遍?

那必须的不能够呀!

对于美国王子追求张文雅,大部分美国群众甚至媒体都表示了喜闻乐见:帅哥美女,柔情蜜意,快点给我就地结婚!

什么?分手了?救命不要啊!

这也是为什么媒体记者一见到她就要问小约翰在哪里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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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妮莎是个聪明人,从来不提什么小约翰·肯尼思,也不对张文雅推销儿子查理。她的语言和身体语言全都在告诉别人:这女孩是我家的,别管她是我的什么人,我喜欢她。

参加宴会的场面人全都在看瓦伦蒂诺母子联手,誓要跟小肯尼思抢中国女孩,都觉得小肯尼思亏在母亲已经过世,不过按照已故肯尼思太太的傲慢,恐怕是看不上中国女孩的。这么看来,小肯尼思的劣势无法挽救。

中国女孩的母亲很糟糕,《时代》周刊没有说的太详细,说明这个绑架案大有问题,矛盾尖锐到《时代》周刊都不愿意来个深度报道。

也就是说,中国女孩极度缺乏母爱。

这个先决条件下,谁有个好妈谁就赢了一半。

在场的场面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看过那一期《时代》周刊,但这种场合,只要有一个人看过“哈佛女孩张文雅”的故事,就等于所有的人都知道了。

一个外国贫穷高中生居然进了哈佛,这让这些名流们很不是滋味,他们也不是个个都出身常青藤名校的,于是妒忌和轻蔑兼而有之;但她又是个可怜的漂亮女孩,这又让白人太太老爷们充满了怜惜和高高在上的同情。于是这些情绪微妙的糅合在一起,令他们空前一致的产生了“有好戏看”的念头。

*

酒会很有意思,初步领略了资本主义花花世界的另一面。她以前一直以为自己“上不得台面”,只配待在家里当家庭主妇,这几年的生活让她再也不这么想了。

社交有什么难的呢?并没有那么难。张晓峰说这叫“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意思就是跟什么人说什么话,也别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太低,要不卑不亢。你把自己当草,别人便不会把你当人看,平白让自己没了尊严,那才是蠢货。

“面子”不是别人给的,是自己争取来的,不就是一场平平无奇的酒会吗?社会主义接班人没在怕的!

凡妮莎对她十分照顾,但就还是旋风式的,搞得她全程晕乎乎,只记住了凡妮莎要她一定记住的几个人。

行吧,记住这几个人应该就可以了,其他的人都不重要,应该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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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离开酒会的时候,照例有狗仔队在路边等着,见她出来了,便对着她狂拍。

好像也没什么,随便拍吧,也没什么好怕的。

经纪人带她上了车,送她去了酒店。

洗白白之后躺到床上,发现肯尼思打了电话过来,便给他回了电话。

他正在伯利恒开庭,这几个月都很忙,走不开,周末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