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3 / 3)

字,点头。

阿瑾把手上的水蹭在孟宴臣的衣服上,把他撞去一旁,随手找个本子,用中性笔在本子上写了一个‘个’字:“你看好不好看!”

孟宴臣拿起看,阿瑾得意道:“横平竖直。”

“没有笔锋。”阿瑾的‘个’字就像用木棍摆出来似的,小学生写字都懂顿笔,她只遵循横平竖直。

“我这字多工整。”阿瑾不忿道:“你写一个我看看。”

孟宴臣拿起笔,在她的‘个’字后写道:事本成现。

几个字对比,高下立见。孟宴臣自小随名师学书法,汉字构造精巧,行美旨远,正如国人的性格特征,含蓄谦逊,包容豁达。

“好看吗?”孟宴臣问。

“那……我。”阿瑾拿起本子细看:“我只读过初中嘛,字就这样。”

“练练字吧,修身养性。”孟宴臣后面想说的是,不要太奔放,她去公司找孟宴臣两回,每次带来的视觉震撼都不小。

阿瑾缠着孟宴臣说:“那你教我。”

“买本字帖,自己练。”

“现在没有字帖,但我现在很想学习。”阿瑾把手摊给孟宴臣看:“我都刷碗了,水可凉了,刷的你的碗。”

“家里是用不起热水吗?”孟宴臣道:“你让华姨走的。”

“你不觉得她在家像个电灯泡吗?”阿瑾把手放进孟宴臣的衣服里暖手:“好多事都不方便。”

“你想做什么事。”

“嘘!不能说。”

孟宴臣把她的手从衣服里拽出来,他第一次细心的看阿瑾的手,她的手很修长,骨节清秀,但不细腻,十分粗糙,手背和手臂的颜色像是两个人,右手手背上还有一道五公分的淡痕,很像被刀割伤的痕迹。

阿瑾把手抽走:“你觉得我的手不好看?那我去做个美甲?”

“别了。”不是因为阿瑾的美甲解不开那条长链,俩人也不会有这么多故事。

孟宴臣拿出笔墨纸砚,他很久没练书法了,准备好,他执毛笔在宣纸上写字:“要先写大字,练手肘和手腕的力,大字用笔淋漓畅快,线条表现更加丰富,大字写的游刃有余,小字才能——嗯。”

孟宴臣一阵闷哼,他红着眼低头看跪在地下的阿瑾,她一脸狡猾:“太没意思了,你不适合当老师。”

“起来!”

“不。”

“你不学了?”

“你这样也没法教了。”

孟宴臣手撑着桌沿,毛笔尖在宣纸上染了一个大大的黑渍,他把毛笔一扔,拽着 她的胳膊把她推躺在书桌上。

“在这试试吧。”阿瑾说。

孟宴臣和阿瑾周六没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无非就是些最原始的事,孟宴臣以往觉得一天很漫长,其实很短,稍瞬即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