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试试看。”
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因此,当烧烤摊老板亮出菜刀,那几位有吃霸王餐想法的年轻人立刻就怂了,扔下两张百元大钞,便慌不择路的跑掉了。
“嗯…”
看完整个冲突过程的張國榮,用筷子夹起一块黄瓜扔进嘴里,然后慢慢的嚼,直到嚼到没有滋味了,他这才咽了下去。
“孙浩,我知道了,一味地对某些人好,或者是一味的对某些人忍让,并不能换来他对你的理解。
有些时候,还不如冲冠一怒…”
“哈哈…,在理!”
孙浩再次提起了扎啤杯。
………
流浪歌手,按水平高低分为好几种。
水平最顶尖的,一般都会去大一点的酒吧,在酒吧做驻唱歌手,不提客人的打赏,一个月也有大几千块的收入。
水平次一点的,一般都会在酒吧附近唱歌,一是能锻炼锻炼自己的业务能力,二是想寻找机会,万一哪天酒吧有空缺,说不定自己还能被酒吧老板招呼顶上去。
水平再次的,那基本上就是无欲无求了,在地下通道内演唱,在马路边支摊,在夜市上展现自己的业务能力。
而今晚,西直门立交桥下就有这么一位,她怀里抱着吉他,手里拿着歌单,供在这里喝酒的人点歌,每首歌十块钱,倒也不算太贵。
可即便是这样,她的生意仍然寥寥无几,没办法,这里都是低收入人群,点歌听,对于大家来讲还是太奢侈。
不过,就在流浪女歌手意兴阑珊时,突然就瞧见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朝自己招手。
“嗨,过来一下!”
“哦…,好!”
年轻的流浪歌手有点激动,饿了一天,生意终于开张了,不过,当她借助昏黄的路灯看清眼前这三位时,顿时就惊掉了下巴,想要说话,却紧张的喊不出口。
孙浩笑了笑,掏出100块钱给她。
“你好,借用下你的吉他。”
“哦…,好好,给!”
年轻的流浪歌手很是激动,连忙把吉他递过来,却不接孙浩手中的钱。
“让你拿着你就拿着,我还能白用你的乐器。”
孙浩说了一句,就把钱塞给了她,然后便开始拨动琴弦。
“哥哥,我先给你唱唱今天那首歌词吧,就算是抛砖引玉,当然,你若认为还有更适合它的曲,也可以自己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