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非常兴奋。
这种兴奋并不陌生,就是那种将要干大事的兴奋。
地面一块空地上,一颗颗小石子被他们来回摆弄,显然是在推演城堡攻防战的细节。
看来,人家不是没有准备,也并不是盲目出兵。
真正兵临城下时,人家也是要做足功课的。
其中一人道:“喀爷,我还是觉得,我们不宜强攻。这个城堡建造得太完美,防御体系太严密。哪怕里头看守都是平庸之辈,凭借这地利优势,也足以制造巨大的威胁。我们的勇士们不是啃不下这块硬骨头,而是啃下来后,勇士们还能剩多少人?就算拿下了这城堡,咱们还能剩多少人手下来,能够坚守这个城堡吗?”
被称为喀爷的是一个中年三眼男子,他额头有一颗绿宝石一般的怪眼,比他那两只正常的瞳孔略微小一些,但却异常显目。
“我们还有退路吗?箭狼部落对咱们穷追不舍。要不是之前找到那个幽谷修整两天,暂时摆脱了箭狼部落的追踪,恐怕我们现在就已经不剩几个人,队伍早就被打散了。箭狼部落不会一直找不着咱们的。妇孺营舍弃了自己成全咱们这些爷们脱逃,为咱们创造的生路,事到如今,咱们还怕一搏吗?”喀爷语气带着忧伤,但却异常坚定。
箭狼部落?
江跃隐隐听明白了一些什么。
这群人,是被箭狼部落追杀,一路躲到那片幽谷里。而且原先是有老弱妇孺的,只不过妇孺营为了拖住箭狼部落,主动牺牲,保住了他们这批精锐。
被一路追杀到现在,能活下来的,那必然都是精锐。
“喀爷说得对,都到这一步了,咱们还有什么是不能赌的?”
“怕死?死在箭狼部落手中也是死,只会死得更惨。”
“这城堡现在是咱们唯一的退路,能夺下城堡,我们就有活路。否则,我们最终还是逃脱不了箭狼部落的追杀。”
“听喀爷的,今晚夜袭,争取一举拿下城堡。”
之前那个提出异议的人,并没有因为众人反驳,就闭嘴不言,而是道:“诸位,我们要进城堡,也不一定就得血战。完全还可以有其他途径可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