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碰到磕到,都会用那盈盈水眸看着他:“十一,我痛。”
他那时,自觉卑微,并没有告知她,他的真实姓名。她便唤他十一,因为他是十一月,被她捡到的。
那是十年前,天下着大雪,特别的冷,天地一片素白。他已三日没有进过一粒米,又冷又饿卷缩街角,在他以为自己要死去时。
她来到了他面前,笑着朝他伸出手。
她那么美,美得像是从天庭下凡的小仙女。
那一眼触动了他的心弦。
卑微的他,生起了贪念!
她不知他内心的卑劣,她将他带在身边。他不敢同她说话,更不敢看她。她是尊贵的小公主,而他,只是街边流浪的低贱小乞儿。
他在无人的地方,偷偷窥视着她,心里的痴癫与日俱增。他不再满足只以奴仆的身份伴在她身边,他想拥有她,想娶她为妻。
一次无意中,他听嬷嬷说,能娶公主的,除侯爵世勋,唯有立下大功的将军。
自此,那颗种子就在他心底里生根发芽。
边城从军十年,他踏过尸山血海九死一生,终于,他配得上她了,有了拥有她的资格。
郑曦按住激荡的心绪,缓缓蹲下身,虔诚地单膝跪在地上,掏出怀里的黑玉膏,打开瓶盖,修长的手指舀了一些,轻柔地抹在那青紫处。
睡梦中的赢琪,皱起了眉头。
郑曦连忙住手,抬头细细观察赢琪的表情。待到她熟睡了,又用最柔软的无名指指腹,将药膏小心翼翼地一点一点缓缓推开。整个过程,郑曦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赢琪娇气地吭叽了几声。
郑曦慌忙又停下。
想起在边城时,曾见过有母亲哄她受伤的孩童。便学着记忆中那母亲的样子,低下头凑近吹气。果真有用,没一会,赢琪眉头舒展开了。郑曦用指腹又舀了一些,极有耐心地轻轻抹在伤处。
待到药膏完全推开,已是一个时辰之后了。郑曦满头大汗,双手轻轻包裹住,赢琪小巧的脚裸,利用掌心的热力,帮助药膏吸收。
待到药膏吸收完了,赢琪脚裸的青紫已淡了很多,睡梦中还露出了笑容。郑曦一直提着的心,总算落下了。
又舀出一些,再次涂抹……
黑玉膏的效果极好,到天将破晓,赢琪脚裸上的青紫已完全散去了,恢复了原有的白皙嫩滑。
郑曦口干舌燥,这才后知后觉地感受到,手掌下那温软细腻的触觉。
轰!面红耳赤燥热难耐,像是置身在熊熊烈火里,就连这秋晨微凉的雾气,触到他,也瞬间气化干枯了。
赢琪嘤咛一声,柳眉轻蹙了几下,似要醒来。